放空時,我會在沙發上看化妝品或保養品的廣告。它們通常很精美,紙質高級偏硬,色彩層次細緻,然後做得像卡片一樣,按時寄到家裡來。我百看不厭,就算是幾天前才摸過、看過的同一張廣告,當我坐下,只要伸手可及,又會拿起來左翻翻右翻翻。
我問過室友是否也是這樣,她說她也會。而且,我們都一樣很愛閱讀上面的文字。通常是「功效類」的大小標題與內容令我百讀不厭,諸如,瞬極淨白透亮、曲線纖體、高效鎖水、緊膚活化、終結細胞氧化、深層淡斑、細緻滲透…之類。很明顯,每家品牌說的大同小異,不過,當我再三閱讀回味的過程中,似乎感覺臉也緊了一點、白皙了。有時候,「警語類」也很迷人,尤其是很多家品牌(或很多雜誌)偏愛拿25歲作為關卡,稍稍恫赫,而我正是它的箭靶子讀者。
不論相信不相信我最愛的廣告文字,1980年後幾年出生的我與我認識的人,多少對這數字有點感覺。當然,不只是皮膚上的感覺,因為我們正走過這個數字。到了如今,我仍然身為銀行戶頭羞澀的一員,因此在經濟獨立的話題上,實在沒嘴置喙,但也感到迫切感了。像身歷其境坐在麵粉價格成長線上,因為一股外力猛然攀升,開始不安心驚。對於儲蓄的想法一夕間改變,因為想到父母年歲漸長、也想到剩下不久而立之年若不而立的恐慌。
除了我輩友人很愛金錢的話題之外,我們也很愛風花雪月的愛情話題。不過就像09:27上篇文章說的一樣,也有點轉變了。去年,我在沙鹿的醫院遇到一位歲數跟我一樣的女孩,她相貌清秀、身形苗條,手裡抱著嬰兒,然後說她是三個小孩的媽。我的友人大概多是會煮小孩或遺失小孩的類型,不過,我們開始想說,像李千娜那樣早生,身材會比較好恢復不變形。我們猜想誰是第一個(女性友人)出嫁,但好像很難,因為從大多數的愛情經驗來看,此刻好像是(各種程度)變動的好時機,而非固定下來的timing。
搞不好是這樣,當一再反覆著迷於同質性超高的保養品文宣時,無瑕肌能若有似無的體現,就算不是實際上,形而上也默默產生一點點接近渴望的快樂,不過這種嗜好同時也讓渴望的距離昭然若揭;這跟我很喜歡聽認識的人說起金錢與風花雪月的小故事一樣,我們可能離真正的成熟還有段距離,但我們都想努力去接近無瑕的經濟自立與成熟的感情。
(我匆匆作結.)
2008年3月7日 星期五
198*的無瑕肌
張貼者: 01:26 於 星期五, 3月 07, 2008 3 意見
標籤: 01:26
2008年3月3日 星期一
談戀愛與談感情
在我周邊,有許多的女性朋友都擁有一段出軌/被出軌的感情故事。
女朋友A,在男友的手機中發現太多曖昧不明的簡訊。
女朋友B,男友的新女友直接用msn表明,男人就睡在她身邊。
女朋友C,男友劈腿又求饒,不明不白的,離不開她又斬不斷另一段感情。
還有許多許多令人傷心錯愕的故事。時常懷疑是我們運氣不好,恰恰好有這麼多不負責任的男人圍繞著我們,還是我們的感情觀、理想對象,就是為我們招來這樣的壞男人?
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出軌或是被出軌?是現代人感情道德觀真的太過薄弱嗎?
回想起高中、大學時的戀愛,分手原因不外乎「不喜歡了」、「個性不合」、「太常吵架了」,當時,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了,沒有任何拖拉牽扯,即使恨極了,再也沒聯絡,還是能在好幾年後,因為某些話題或原因,再度成為對方的好友,極為純然的那種。
我並不是要去批判第三者、變心的人,這類的。我相信人有追尋幸福的勇氣與自由,端看你怎麼去做、怎麼去搶、怎麼去擁有,沒有誰能定對錯,對錯也毫無意義。即使是變心的那人,只要能堅定的解決、負責任的選擇,那也是忠於自己的人生與愛情。畢竟與生下你的父母不同,感情的對象是隨時可替換的。
我想說的是,學會負責任,從談戀愛到談感情。
在我們的學生時代,那時是在「談戀愛」,只要他很有趣很會說笑話,只要他功課很好,看起來好有氣質,又能教功課,只要他打球很棒,是學校的風雲人物,甚至只要你想交男友,就可以談戀愛了,因為談戀愛真的不需要想太多。
可是現在,也許是因為脫離學生身分,或是突破了25歲關卡,更或者是,我們開始把這個人放進了自己的「未來」中。不再只是「談戀愛」,而是去「談感情」,生活開始涉及彼此的家人朋友,將對方的生活當作自己的在過。很多人說【征服情海】中的經典名句「You complete me.」太過八股,但對我來說,這句話代表著某種程度的感情深度。不是非有某個人的成全,自我的生命才能完整美好,而是我知道這個人能夠最無私、最坦誠的與我分享生命中的美好與快樂,甚至為我擔憂最多。
當人在談感情時,我們是這樣想的,雖然不能阻止對方離去或消失,但仍無法克制的將所有的一切繞著對方轉。
我還是有我的自我,但我喜歡所有的一切都與你有所相干。
只是有時候,談感情的人會遇到只是在談戀愛的人,前者的生活全面掺入愛情,後者除卻愛情,還有許多獨立的一切,當他快速又簡單的抽離時,能夠維持過往不變的生活,即使稍有寂寞,也不明顯。
其實我們都當過不負責任的女友/男友,當對方說「以後我們家應該要怎樣怎樣時…」你會心中os:那時我應該已經沒和你在一起了吧!或是想著,「天阿!我以後就要和這個人一起了嗎?」然後只想趕快分手,因為還不夠愛他,不想對他負責。
當我們還沒有意識到要負責,我們就是單純的戀愛著,在愛情結束時傷人或被傷,直到愛上一個願意負責的人。但我們仍有可能傷人與被傷。
大家只是還在學怎麼負責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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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好友們在這段時間給我的鼓勵,現在終於過得平安又好。
感謝嘉嘉將越是殘酷的事越是輕描淡寫的告訴我,讓我接受。
張貼者: 09:27 於 星期一, 3月 03, 2008 2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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