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用Facebook的第一天,就是我再度啟用Facebook的那一天。一但開始就無法停止,這句話一點也不假。
自從Facebook越來越多朋友加入,每天上站觀看大家動態成了例行公事。還沒加入的朋友總是好奇為何有人對Facebook成癮。走在圖書館裡,總是看到學生桌上堆滿書,電腦卻停留在Facebook的photos,愉悅煽情,百分之九十九都是週末瘋狂party的美好記憶。當然很有可能,你只是整個週末留在圖書館裡的曠男怨女,那些精彩照片只能說明別人有得玩你有得念,別人有朋友你有書本。總之Facebook的盛況有如當年大一開始使用BBS,每夜沈迷,不上不可,只為第一時間update同學新文章,或是觀察心上人最新動態。
Facebook有很多特點,超越當年friendster和無名小站所能給的,不但上傳照片容易,還可以tag照片到別人的Facebook上,讓所有的朋友分享。簡單的說明,就是上傳照片後,在朋友的人頭上點一下,就會出現你的朋友清單,再選擇你要tag人的名字,就可以讓這張照片顯示在朋友的account中,讓朋友的朋友也看到這張照片。你不用點進朋友帳號才能看到最新照片,在朋友上傳照片的同時,你就可以藉由'news feeds'看到朋友的動態,知道誰上傳了照片,而誰被tag。完全主動上呈,有時候不想看到也難,尤其是被強迫看到舊情人的最新甜蜜照,真是欲哭無淚,想立刻砸了電腦。
從相簿和人際脈絡中,常常可以發現一些巧妙的人際關係,讓你不出門社交也可從蛛絲馬跡中得到小道消息。譬如某A和某C一起參加某B的house warming party,某B和某D竟是高中同學,想不透為何C.D和E八竿子打不著的人會和某G在中央公園野餐。或是某A和某G瘋狂在對方的板上留言,無法不讓人想入非非,某B 'is no longer listed as single' 更是投下一顆炸彈,讓人瘋狂猜測他的感情狀態。
Facebook讓我了解朋友的人脈佈局,也讓我的行動暴露在朋友之中,有時想想,facebook有很大的作用是滿足人的偷窺欲望和八卦天性。當我姊姊申請帳號並加我為友之後,我當天就決定停用Facebook。在停用的選向中系統要你說明理由,包括'Facebook is resulting in social drama for me', 'I spent too much time using Facebook', 我草草的勾選了Facebook浪費我太多時間就宣告離站,就怕姊姊一直評點我的瘋狂照片,滲入我的交友圈。不過帳號deactive後,馬上被友人發現人間蒸發,判定隱藏不可告人祕密,終究還是在同一天將帳號在此啟用,以此證明清白。
開始涉足Facebook的姊姊也不是太順利,在她經過幾天幾夜搜尋友人的新鮮感過後,突然發現自己的社交生活赤裸裸的攤在陽光下,因而暫停帳號好幾次,卻又因為想看朋友的最新動態從新啟用。上次姊姊暫停帳號,就是朋友將她在感恩節聚會的不甚完美的照片上傳並且tag到各處,一氣之下又消失在Facebook.
有關於Facebook和隱私權的問題爭論不休,近期的Beacon是一個案例,Facebook也做了進一部的修正。除了商業利益廣告問題,在私人交友上,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想要進入網路社交圈,了解朋友,就必須做一些妥協。
2007年12月29日 星期六
Reveal your secrets, log in the Facebook.
張貼者: 04:06 於 星期六, 12月 29, 2007
標籤: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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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則留言:
好懷念的大頭佛,
好棒的初夏回憶!
其實 我不知道為什麼還是不是很喜歡用
可能 其實我也沒朋友吧
但是 偶而又會有一些認識的人加我
好笑的是 認識 又不是朋友...
而 看來 朋友圈..想要擴展
先要刪除電話簿裡面 不打的電話吧
裡面已經大部分都是 TAKE AWAY...
裡面最毒的還是一對騙人的廣告 add on
我被騙了30快澳幣...笨在 我為什麼要相信我唯一朋友寄給我的東西 就放上我真實電話
每天都傳垃圾簡訊 結果 竟然要前
兩天的飯錢... 三個小時的打工
真是王八蛋啊
後悔沒 捐出去
儘管plurk與facebook大戰現在仍在台灣上演,不過fb的好用所在絕對是自古至今所有社群網站互動性最完整且最具分享意義的網站。
就像人在美國的你與在台灣的我們,透過fb可'強迫式'涉足對方的生活,儘管君君不想知道我在幹麻,你始終還是會看到我說了什麼話、分享了什麼測驗與心情....
阿配我這么喜歡知道你的消息﹐可惜你在msn上都不理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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