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日 星期五

[推薦]諾頓三部曲--旅行的貓與人


最近生活成了2隻貓+2個人。

觀察這樣4腳走路、以耳朵搖動回應我們喊叫、尾巴搖擺表達不耐、偶爾伸爪張嘴教訓人的小生物,是非常有趣的事。很想寫些什麼說說貓的故事,卻覺得一言難盡又覺得什麼也寫不出,僅推薦對貓有興趣或愛貓隻人三本很有趣的書『諾頓三部曲』--「The Cat Who Went To Paris」、「A Cat Abroad」、「The Cat Who’ll Leave Forever」,作者彼得‧蓋澤斯(peter Gathers)用自己的貓諾頓—這隻貓去旅行,吃美食,坐飛機,還有公路旅行,甚至到普羅旺斯住了一年—說出貓類族群的可愛與可敬之處。

僅以書中一段話,表達出愛貓人的心情,下次就別再說「可是我覺得狗比較會可愛耶!」這種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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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會撒謊,事實上,人類總是在撒謊。
貓則從來不會撒謊。人類可以為了任何理由殺人,從奉上帝或國家之命,到公路上未打車燈就變換車道所引起的憤怒都可以是理由。貓有時會殺死其他貓,然而,他們大多豎起毛,鬼叫一番,偶爾撕裂對方的耳朵,就能令他們心滿意足—而且通常只是為了食物或保護自己的地盤(雖然不見得可以原諒,但至少合理。)

人類通常很殘酷,而且會狠狠的傷害他人的感情,有時故意,有時則天真無知。
一隻貓所能做出最傷害感情的事,就是清楚表明他不想被打擾。
對貓來說—鬆了一口氣,對適應不良又神經質得多的人來說—這等於遭受排斥。

人們如果有機會贏得賞賜(朋友、配偶、同事、點頭之交),就傾向降低自己的陪伴,另一方面,貓對情感的慰藉幾乎漠不關心。因此他們的決定(情感依附、表達、睡與醒),自然而然就處於更高的道德標準。

總之,要證明貓幾乎在任何層面都比據稱有統治能力的人類來得優越,並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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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大推諾頓三部曲,
這幾天我才又重新看完它們第N遍。

二年多前,我遇上了我那可愛的灰色小生物,
一年多前,我買了蓋澤斯先生的書,
只因為那是描寫世界上最可愛的小生物。

無疑地我同意蓋澤斯先生所說的,
貓,是我在這世界上最喜歡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