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7日 星期五

放下

聽說,第一次戀愛的人,像沒見過大風浪,所以見到風吹草動,才掀起一點點表皮,露出苗頭而已,就感到驚心動魄。第二次戀愛的人,不會再這麼認生,因為見過,當接受下一段愛時,本來就會更深刻。

見到風吹草動就愛,所以初戀大膽的讓人深刻。但是,初戀常只是過去的某個小世界,座落邊陲,已失落,當「尋向所誌,遂迷不得復路」。原來《桃花源記》也可以看成一則關於逝去的愛情預言,此刻才發現。

真心戀愛,如遺世獨立,此處滿綻桃花,外人不得窺探,旅人誤打誤撞經過時,目眩神迷。逝去的戀愛,像遲早要離開的旅人,被叮嚀:「不足為外人道」,一旦離去,曾經迷戀的桃花村失落在煙霏霧集當中,濛濛矇矇,再也看不清。

若有人妄想重蹈舊地,將終生鬱鬱不得志,這樣太不值得了,只有繼續去探索這個大世界,然後發現,原來桃源深處,將走一村又一村。

矢志一生太過虛妄,男未婚女未嫁,要愛得隨性放肆也無妨。原來我不只拿得起,也能痛痛快快放下,不論是決然放下兩年八個月的感情,還是放下最後的悲傷與憤怒。

曾經的桃花源已分崩離析,我不留戀。所以,能真心希望,並真誠祝福他跟她,能談這場他說的「可能像病毒一樣蔓延擴散的愛」。


*
對我來說,到分手的前一晚之前,這段感情是全然的真摯,我知道它的強度與濃度不是能說停就停,但是,還是在一個晚上喊停。反作用力,無可避免要從之後開始顯現出來。

幾個晚上,我都能安心入睡,沒有失眠,但清晨四五點時,醒來發現自己淚流滿面。過去的他,已逝去。現在的他,我不認識,也不想再認識。原來是這樣,喪葬式的悲痛,不只在生命真正的終結,也在嘎然而止的感情。

因為文字會騙人,也會騙自己,我寫了再寫轉換好幾次心情,其中也包含自嘲自諷、插科打諢看待這件事。不論如何,對我而言,它們都是dead letter,投遞者寫了之後,又刻意抹去收件者的姓名與地址。當悲傷的過去不知去向,未來一定能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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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後記:

寫在這裡大概不會有人來看到,偷偷來增加後記,頗有神不知鬼不覺的感覺。

因為我看到宅女小紅的日記說她前男友在偷吃分手時曾說過:「我的空虛像頭怪獸..太接近會傷害人」之類的話,讓她狠難忘記。這讓我不自禁回想起這篇舊文,於是就趕緊來這裡翻翻看。(ps.沒想到我這麼久沒寫,還記得進來的帳號密碼,萬幸...)

果然,文章詳實喚起我的回憶,...當年前男友在我面前講「他像病毒感染一樣愛上(溫柔)女同事」,「也許不久就痊癒,也許不會..也許會蔓延」之類的...。(溫柔兩字是我幫他家的,乃綜合前男友的描述後下的adj.)

老實講,現在想來真是回味無窮。這種台詞在生活中出現的那一刻,我當時竟然沒感受到那戲劇性的力道,這段詞具有瓊瑤兼韓劇風的能量,可見當時我處在多麼驚嚇的空白狀態。

我是想講:人在戀愛時和分手時,真的都會說出平常不會講的話──是那種講出來卻不自覺自己其實正在演瓊瑤的話。竟然就把那些話都講出口了。

我想,可能不論分手或戀愛,都覺得自己是生命舞台的主角了,不發光發熱頭昏腦脹講幾句平常很難用到的肺腑的詞彙,來個戲劇性的表白,實在太可惜。真的絲毫不會嘴軟!

現在再回頭看到這篇文章,深有此感。(完)

4 則留言:

11:22 提到...

「回首向來蕭瑟處,也無風雨也無晴。」

匿名 提到...

柳暗花明會又一村。

11:22 提到...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

匿名 提到...

回憶永遠是惆悵的。
愉快的使人覺得:可惜已經完了;
不愉快的想起來還是傷心。